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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健食品注冊管理辦法(試行)》實施后,在申報功能項目上出現(xiàn)了什么樣的變化?

放大字體  縮小字體 發(fā)布日期:2007-09-28  瀏覽次數(shù):547
核心提示:1、允許申報國家食品藥品監(jiān)督管理局公布保健功能范圍以外(目前公布的保健功能為27項)的拳功能,但是必須提供新功能研發(fā)報告和功能學評價方法等資料; 2、同一產品允許申報的保健功能項目總數(shù)未作限制; 3、允許已獲批準的保健食品,申報增補保健功能項目,但增補的保

    1、允許申報國家食品藥品監(jiān)督管理局公布保健功能范圍以外(目前公布的保健功能為27項)的拳功能,但是必須提供新功能研發(fā)報告和功能學評價方法等資料;

    2、同一產品允許申報的保健功能項目總數(shù)未作限制;

    3、允許已獲批準的保健食品,申報增補保健功能項目,但增補的保健功能項目必須是國家食品藥品監(jiān)督管理公布范圍以內的保健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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