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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產養(yǎng)殖基礎控制點與符合性規(guī)范檢查表

放大字體  縮小字體 發(fā)布日期:2023-08-18  來源:食農認證聯盟公眾號  作者:食品論壇網友 吳問立 分享
核心提示:水產養(yǎng)殖基礎控制點與符合性規(guī)范檢查表

序號

控制點

符合性要求

水平

符合性(是/否)

不適用及判定依據

備注

檢查組長:                檢查員:               

檢查時間:    年    月   日

其中:

1級控制點總數 81  個,不適用總數     個,不符合數    個;

2級控制點總數 39 個,不適用總數     個,不符合數    個;

3級控制點總數 12 個,不適用總數     個,不符合數    個。

注:被標記為“全部適用”的控制點,除非在各自適用的條款中特別指出,否則都必須經過審核和(或)檢查,并且不能以“不適用”為由而免除審核和(或檢查)。只有經CNCA特許的例外可免除,這些例外由CNCA發(fā)布;判定為不適用的條款應說明判定依據;對所有條款的不符合和一級控制點審核/檢查的證據應在備注欄進行描述。

4要求

4.1 法規(guī)和體系

4.1.1 法規(guī)

4.1.1.1

與食品安全相關的所有養(yǎng)殖活動應符合國家和行政主管部門規(guī)定的食品安全法規(guī)要求。

提供相關食品安全法規(guī)文本,與養(yǎng)殖場管理者面談以證明對法規(guī)的熟悉程度。  

1級

     

4.1.1.2

新建或改擴建養(yǎng)殖場應經有關行政主管部門批準。

提供養(yǎng)殖證或其他相關文件。法規(guī)和相關要求無規(guī)定時,不適用。

1級

     

4.1.2 體系

4.1.2.1 文件

4.1.2.1.1

應建立完整組織機構,明確崗位職責,以保證養(yǎng)殖產品的質量和安全。

現場檢查。與員工面談了解相關信息。

1級

     

4.1.2.1.2

應制定書面程序,對涉及養(yǎng)殖產品衛(wèi)生安全和質量控制的過程進行規(guī)定。

現場檢查。與員工面談了解控制情況。全部適用。

1級

     

4.1.2.2 產品追溯

4.1.2.2.1

應建立從養(yǎng)殖成品到苗種的可追溯體系。

現場抽查記錄。全部適用。

1級

     

4.1.2.2.2

所有與生產相關的記錄、文件、資料等應妥善歸檔保存,以確保養(yǎng)殖產品溯源的有效實施。

現場抽查記錄。全部適用。

1級

     

4.1.2.3內部審核

4.1.2.3.1

應制定書面的內部審核程序,并且按照規(guī)定的頻率由有資質的人員定期進行內部審核,并做好記錄。

審核內部審核程序、內部審核記錄和不符合項報告以及糾偏。

2級

     

4.1.2.4記錄

4.1.2.4.1

記錄保存得當。記錄保存期限至少為3年。

現場抽查記錄。全部適用。

1級

     

4.1.2.4.2

應保存所有與產品的衛(wèi)生安全、環(huán)境保護及員工福利等有關記錄。

現場檢查。與員工面談,了解相關信息。

1級

     

4.2場址、設施、設備

4.2.1選址

4.2.1.1

養(yǎng)殖區(qū)域內及周圍、水源上游,無對養(yǎng)殖環(huán)境構成威脅的污染源,包括工業(yè)“三廢”、農業(yè)廢棄物、醫(yī)療機構污水及廢棄物、垃圾和生活污水等。水源充足,水質良好。供電、交通便利。

現場檢查。

1級

     

4.2.1.2

水源水質應符合GB11607的要求,并且淡水養(yǎng)殖用水應符合NY 5051要求,海水養(yǎng)殖用水應符合NY 5052要求。

養(yǎng)殖場能夠提供相關標準及水質分析檢測報告。

1級

     

4.2.1.3

養(yǎng)殖場的土地歷史情況和環(huán)境的沉積物對所養(yǎng)殖的產品不造成危害。

提供相關行政主管部門的文件證明。

1級

     

4.2.1.4

養(yǎng)殖場不應對周圍環(huán)境造成不良影響,包括建筑外觀、圍攔以及養(yǎng)殖活動對生態(tài)的影響,不影響水上交通。

提供風險評估報告,現場檢查。

3級

     

4.2.2設施與布局

4.2.2.1

養(yǎng)殖場內設施布局合理,養(yǎng)殖區(qū)、管理辦公和生活區(qū)分開。

現場檢查。全部適用。

1級

     

4.2.2.2

養(yǎng)殖場的設施(如:貯水池、水源或飼養(yǎng)設備等)與預期目的相適合,并保持良好的維護保養(yǎng)狀態(tài)。 

現場檢查。全部適用。

1級

     

4.2.3設備

4.2.3.1

與養(yǎng)殖、收獲等操作相關的工具應用無毒無害的適宜材料建造,接觸面應平滑,避免引起養(yǎng)殖產品損傷。

現場檢查。

1級

     

4.2.3.2

主要設備應標注其用途,并制定操作規(guī)程,定期對其進行檢查、校準和清潔保養(yǎng)。

現場檢查。提供設備使用操作規(guī)程,以及維修、校準和清潔保養(yǎng)記錄。全部適用。

2級

     

4.2.3.3

主要設備和系統(tǒng)的設計、安裝和運轉應減小對養(yǎng)殖產品和環(huán)境造成風險。

現場檢查。 

3級

     

4.2.3.4

主要依賴人工通風換氣和溫度控制的養(yǎng)殖場,應安裝自動報警裝置。 

現場檢查。

2級

     

4.2.3.5

應配備與養(yǎng)殖產品的病害防治工作需要相適應的必要設備。

現場檢查。

1級

     

4.2.4 場地管理

4.2.4.1

應繪制翔實的平面布局圖,內容包括養(yǎng)殖區(qū)、生活區(qū)以及其他相關設施相對位置等。

提供平面布局圖,并現場驗證。 

1級

     

4.2.4.2

應制定污染預防管理計劃以降低可能的污染(如:水污染等)風險。

提供書面的管理計劃。 

1級

     

4.2.4.3

應制定應急預案,包括發(fā)生停電、停水、洪水、風暴、火災、暴發(fā)性疾病、化學藥品或突發(fā)性污染等事件時應采取的措施。

提供書面的應急計劃,并現場檢查員工對應急計劃的理解程度。

1級

     

4.2.4.4

應采取相應措施盡可能防止或降低害蟲、嚙齒類、鳥類等對養(yǎng)殖場和其他設施造成侵害和污染。

現場檢查員工對該條款的理解程度。 

1級

     

4.2.4.5

在應控制害蟲和嚙齒類活動的區(qū)域,有害蟲和嚙齒類控制圖,并做記錄。

提供病蟲害控制記錄及改進行動計劃,F場驗證害蟲控制圖。全部適用。

1級

     

4.2.4.6

養(yǎng)殖場內與生產有關的電器或設備應符合國家強制保護要求,避免對人體產生危害。 

現場檢查。使用的電氣設備應做好準用標記,注明檢測時間和是否處于可用狀態(tài)。提供電器或裝備檢驗證書。全部適用。

2級

     

4.2.4.7

養(yǎng)殖場內相應地點或區(qū)域應設置明顯的警示標志。

在相關區(qū)域設有警示牌,如:高壓電、易燃易爆物品、容易出現安全事故導致員工健康損害的區(qū)域。全部適用。  

2級

     

4.2.4.8

應將可能造成安全風險的動物禁養(yǎng)在養(yǎng)殖場和臨近養(yǎng)殖水源體系之外。

現場檢查。全部適用。

1級

     

4.2.4.9

對養(yǎng)殖區(qū)域封閉或采取適當的措施,以防止家養(yǎng)或野生水禽或其他動物進入養(yǎng)殖水域。

現場檢查。

1級

     

4.2.5 場地防護

4.2.5.1

來訪人員應有記錄,記錄內容包括來訪人姓名、來訪日期及攜帶物品。 

提供來訪記錄。全部適用。

1級

     

4.2.5.2

養(yǎng)殖區(qū)域周邊應設置圍墻、柵欄或采取其他的有效措施,以防止與生產無關人員的進入。

現場檢查。

2級

     

4.2.5.3

必要時,養(yǎng)殖場所的入口處應設有清洗消毒設施。

現場檢查。

2級

     

4.3 員工健康、安全與福利

4.3.1 健康和安全

4.3.1.1

養(yǎng)殖場應制定員工健康安全計劃,建立員工健康安全檔案。健康安全計劃內容完整,并至少每年進行一次評估和更新。

提供書面的健康安全計劃和員工健康安全檔案。提供健康安全計劃的書面評估記錄。

2級

     

4.3.1.2

應指派專人負責員工健康安全計劃的實施工作。

提供負責員工健康安全計劃管理人員的任命書等相關文件。與負責員工健康安全計劃實施的人員面談,以證明計劃得到正確實施。

2級

     

4.3.1.3

健康安全計劃內容至少應包括:意外事故的預防措施、急救程序、事后處置、員工培訓、安全防護、勞保措施、紀律處分規(guī)定、不規(guī)范操作的糾偏措施、員工健康安全定期會議的記錄。

提供健康安全計劃文件和相關記錄。查看防護設備和急救設備的位置和記錄情況。

2級

     

4.3.1.4

員工熟悉并能遵守員工健康安全計劃。

員工能闡述需知的具體內容。 

2級

     

4.3.1.5

應建立對員工健康安全有影響的相關物質的供應商檔案及采購、使用記錄。

提供相關檔案。

2級

     

4.3.1.6

員工能熟練使用防護裝備。 

現場演練。全部適用。

2級

     

4.3.2培訓

4.3.2.1

應制定書面的員工衛(wèi)生標準,并進行培訓。

提供衛(wèi)生標準的有效文本和相關的培訓記錄。所有員工熟悉養(yǎng)殖場的員工衛(wèi)生標準。全部適用。

1級

     

4.3.2.2

員工應經過相關的、適宜的培訓或指導,并做好記錄。內容應至少包括:良好衛(wèi)生要求、急救知識、自我防護、養(yǎng)殖過程的食品安全知識等。

提供相關的培訓記錄。

2級

     

4.3.3員工福利

4.3.3.1

應為員工提供必要的生活設備和設施。

現場檢查。

2級

     

4.3.3.2

有專門的管理人員負責員工的健康、安全和福利工作,并確保符合相關法規(guī)規(guī)定。

提供書面的文件證明有專門的管理人員對員工的健康、安全、福利負責,并與該管理人員面談,以證明符合相關法規(guī)規(guī)定。

2級

     

4.3.3.3

定期舉行雙向交流會,與員工公開討論經營或涉及員工健康、安全、福利等問題,并做好記錄。

按策劃的時間間隔召開雙向交流會,提供會議記錄,會議記錄中記載員工關心的問題。 

3級

     

4.3.3.4

員工的工資應不低于當地政府規(guī)定的最低工資水平并按時發(fā)放。養(yǎng)殖場應為員工提供社會保險。

提供工資發(fā)放相關證明和社會保險證明。

2級

     

4.4 養(yǎng)殖投入品

4.4.1 苗種

4.4.1.1

外購的受精卵、苗種和親本應來自于行政主管部門批準并有水產苗種生產許可證的種苗場。 

提供采購記錄和相關證明。  

1級

     

4.4.1.2

自繁苗種的生產過程和產品應符合相關法規(guī)和質量標準的規(guī)定,并做好苗種質量的檢測。

提供生產記錄和苗種質量檢測報告。員工應熟知國家的相關規(guī)定。

1級

     

4.4.2 化學品

4.4.2.1采購

4.4.2.1.1

應指定專門部門(人員)負責化學品的采購;瘜W品應來自于具備生產許可證或進口登記許可證的生產單位或供應商。

提供相關證明。現場詢問員工,了解執(zhí)行情況。

1級

     

4.4.2.1.2

應對購入的化學品進行登記,并保留往來的發(fā)票等相關證明。

提供購買化學品發(fā)票或其他證明。

2級

     

4.4.2.2儲運

4.4.2.2.1

倉庫內只存放行政主管部門批準使用的化學品。

現場檢查。全部適用。

1級

     

4.4.2.2.2

用于清洗和消毒的化學品應保存在單獨的存儲區(qū)域并上鎖。儲存條件應符合化學品特性。

現場檢查。全部適用。

2級

     

4.4.2.2.3

化學品存放在原包裝中。標簽和說明書清晰,易于識別。

現場檢查。倉庫中現有的化學品存放在原容器和原包裝中。原包裝破損應更換包裝,新包裝上要注明原標簽中的所有信息。全部適用。

1級

     

4.4.2.2.4

化學品的進出庫應由專人負責登記。

現場核查進出庫記錄。全部適用。

2級

     

4.4.2.2.5

易產生危害的化學品應單獨運輸。

現場檢查。在面談時員工應熟悉了解。

1級

     

4.4.2.2.6

危險化學品應使用有資質的車輛運輸,并標明危險的標志。

檢查運輸記錄。全部適用。

2級

     

4.4.2.3使用

4.4.2.3.1

使用化學品的員工應接受過相關培訓,并有培訓記錄。

提供員工培訓的證明。

2級

     

4.4.2.3.2

化學品應按照說明書并在有效期內使用。

提供使用說明書和使用記錄。每個場地應有化學品使用清單和發(fā)放的清單。

2級

     

4.4.2.3.3

應有專門的設備用于稱量和混合化學品。

存儲區(qū)、混和區(qū)備有計量合格的稱量設備。全部適用。

2級

     

4.4.2.3.4

應制定或配備操作人員被傷及、化學品溢流等應急處理程序或設施。

化學品存儲或混合區(qū)域配備有吸收能力的惰性材料和容器。如:沙子、地板刷和塑料袋等。全部適用。

2級

     

4.4.2.3.5

化學品的存放、配制、使用區(qū)域應有明顯的意外事故處理程序。意外事故處理程序應包括緊急聯系方式和意外事故處理措施。

在養(yǎng)殖場內,存放化學品的設施及使用化學品地點10m區(qū)域內設有眼睛清洗設施,有潔凈的水源、急救箱以及清晰的事故處理規(guī)程,其中包括:應急聯系電話、常見事故的基本處理步驟,所有設施和標識長期保持且清晰可見,F場檢查,并與相關人員面談,確認處理程序能夠得到實施。全部適用。

2級

     

4.4.2.3.6

應防止廢棄化學品空容器的存放和處置對人體健康造成影響,同時能防止環(huán)境污染。

現場檢查。全部適用。

2級

     

4.4.3 漁藥

4.4.3.1.1

漁藥應來自于具備生產許可證或進口登記許可證的生產單位或供應商,并做好采購記錄。

提供相關證明,F場檢查,了解執(zhí)行情況。

1級

     

4.4.3.1.2

所購漁藥應符合產品消費地的法律法規(guī)要求。

提供相關證明。現場檢查,了解執(zhí)行情況。

1級

     

4.4.3.2存放

4.4.3.2.1

應符合化學品存放場地的要求。參照化學品存放(見4.4.2.2)的要求。有特殊儲存條件(如:冷藏)的,應符合說明書的要求。

參照化學品存放(見4.4.2.2)的要求。如無,不適用。

       

4.4.3.2.2

每個養(yǎng)殖場應有漁藥清單,包括每種藥的生產商、供應商、使用方式、使用劑量等信息,并應建立漁藥庫存臺賬。

提供漁藥清單和庫存臺賬。

1級

     

4.4.3.3使用

4.4.3.3.1

使用漁藥時,應由具有養(yǎng)殖或病害專業(yè)等相關資質人員開出處方。

提供相關的資質證明和處方。全部適用。

1級

     

4.4.3.3.2

投喂或使用漁藥的員工應經過相關培訓,并具備用藥的相關能力和知識。

提供培訓記錄。與員工面談了解其掌握程度。全部適用。

2級

     

4.4.3.3.3

漁藥的劑量應按處方或應嚴格按藥品說明書執(zhí)行。 

提供使用記錄。 全部適用。

1級

     

4.4.3.3.4

使用漁藥時,應符合休藥期規(guī)定。同一水域的養(yǎng)殖場應遵循同一休藥期。

提供相關證明和處方,F場檢查近期治療用藥記錄和進行養(yǎng)殖產品鑒定。全部適用。

1級

 

     

4.4.3.3.5

不得使用激素和抗生素作為促生長劑。

現場檢查漁藥使用記錄。員工了解此條款。全部適用。

1級

     

4.4.3.3.6

抗生素只能在特殊情況下在特定的養(yǎng)殖產品中使用。

提供所有程序和相關文件。

1級

     

4.4.3.3.7

應做好用藥記錄,內容至少包括:日期、藥名、處方、疾病診斷、使用方法、治療效果和不良反應等。

提供病害防治記錄。

2級

     

4.4.3.3.8

超過使用期的漁藥和用后的包裝物應正確處理。

員工理解處理方法。全部適用。

1級

     

4.4.3.3.9

應保留用于區(qū)分用藥與非用藥養(yǎng)殖水產品的標識或記錄。

提供識別用藥與非用藥的方法、標識或記錄。全部適用。

1級

     

4.4.4 疫苗

4.4.4.1

疫苗應來自于具備生產許可證或進口登記許可證的生產單位或供應商,并做好采購記錄。

提供相關證明。現場檢查,了解執(zhí)行情況。

1級

     

4.4.4.2

進行疫苗接種的人員應接受過相關培訓,并有培訓記錄。

提供培訓證明和記錄。

1級

     

4.4.4.3

使用的疫苗應符合產品消費地的法律法規(guī)要求,并有使用記錄。

提供疫苗使用記錄和來源證明。

1級

     

4.4.4.4

疫苗使用時,應采取措施,減少養(yǎng)殖產品的應激反應。

現場檢查,詢問員工。

2級

     

4.4.5 漁用飼料

4.4.5.1采購

4.4.5.1.1

采購的飼料應來源于相關行政主管部門批準的生產企業(yè)。 

提供飼料生產商的相關資料和購買單據。全部適用。

1級

     

4.4.5.1.2

自配飼料的原料采購應符合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 

提供飼料原料來源記錄或相關文件。全部適用。

1級

     

4.4.5.1.3

應保存所有飼料的采購記錄或其他相關文件(如:發(fā)票),并至少保存3年。記錄包括:飼料類別、數量、飼料營養(yǎng)成分表、生產商等內容。

提供以往飼料購買記錄或相關文件。全部適用。

1級

     

4.4.5.2質量和衛(wèi)生

4.4.5.2.1

漁用飼料的有關質量、衛(wèi)生和安全指標應符合GB 13078的要求。

提供飼料的檢測報告或其他證明文件。全部適用。

1級

     

4.4.5.2.2

在飼料中添加漁藥應符合相關標準規(guī)定。

提供飼料成份證明或相關主管部門的文件。

1級

     

4.4.5.2.3

飼料中所含的轉基因成分應予以標明和登記。

提供登記證明。

2級

     

4.4.5.3儲存

4.4.5.3.1

設專用的飼料存放場所。儲存場所的溫濕度、通風等條件合理。 

現場檢查。

1級

     

4.4.5.3.2

定期清掃檢查飼料的儲存場所、容器和運輸車輛。廢棄的發(fā)霉或受潮的飼料應安全地處置。

現場檢查。

1級

     

4.4.5.3.3

應采取適當的控制措施以防止嚙齒類、害蟲以及其他的動物對飼料可能造成的污染。

現場檢查,無嚙齒類和其他害蟲的活動跡象。全部適用。

1級

     

4.4.5.3.4

不同種類的特殊飼料、藥物飼料和普通飼料應嚴格區(qū)分標示,標示清晰,并且分開堆放。 

現場檢查。全部適用。 

1級

     

4.4.5.3.5

飼料的使用應遵行先進先出的原則。

現場檢查。

1級

     

4.4.5.3.6

飼料的批次清楚,易于追溯。

現場檢查所存放的漁用飼料是否可追溯。全部適用。

1級

     

4.4.5.4投喂

4.4.5.4.1

按照不同養(yǎng)殖對象的生長周期、不同種類所需要的蛋白質和脂肪含量制定投喂方案和投餌量。投喂應做到定位、定時、定量、定質。

提供養(yǎng)殖周期投喂計劃。

2級

     

4.4.5.4.2

控制所有投喂的飼料中蛋白質、脂肪和色素等成分的含量,以保證養(yǎng)殖產品的質量。

檢查以往的飼料蛋白質、油脂和色素等成分數據或報告。全部適用。

2級

     

4.4.5.4.3

應科學投喂,采取適當的措施避免過度投喂,提高飼料轉化率,避免對環(huán)境產生污染。

檢查飼料轉化率以及喂養(yǎng)系統(tǒng)是否有效使用。

3級

     

4.4.5.4.4

投喂藥物性飼料時,應在相關程序上顯示或設置告示牌,提醒員工用藥和停藥日期,并做好記錄。

投喂藥物性飼料時,要設有告示牌或并在相關程序中標明。

1級

     

4.4.5.4.5

外購飼料應在保質期內使用。

檢查存儲飼料的存放狀態(tài)和標簽所標示的有效期。

1級

     

4.4.5.4.6

應建立完整的飼喂記錄,內容應至少包括:飼料品種、飼喂量、時間等信息。

現場審核飼喂記錄。

1級

     

4.4.5.4.7

應保存漁用飼料所含的飼料添加劑的清單。

提供清單。全部適用。

1級

     

4.5養(yǎng)殖管理

4.5.1 養(yǎng)殖計劃

4.5.1.1

應根據養(yǎng)殖對象或種類、生長周期、養(yǎng)殖場特點等條件,制定合理的養(yǎng)殖計劃。

提供養(yǎng)殖計劃。

1級

     

4.5.2 苗種放養(yǎng)

4.5.2.1

應根據品種、養(yǎng)殖條件,制定合理的苗種放養(yǎng)規(guī)格、密度和程序,并作記錄。

提供苗種放養(yǎng)記錄。

1級

     

4.5.3 轉移管理

4.5.3.1

可能導致養(yǎng)殖系統(tǒng)追溯體系發(fā)生變化的轉移應做好記錄。

檢查養(yǎng)殖產品轉移記錄。

1級

     

4.5.3.2

每批養(yǎng)殖產品應可從裝運追溯到苗種。

檢查養(yǎng)殖周期內記錄。養(yǎng)殖場演示追溯過程。

1級

     

4.5.4 衛(wèi)生管理

4.5.4.1

養(yǎng)殖期內應進行定期水質檢測。

現場核查年度檢測報告。 

1級

     

4.5.4.2

應制定書面的衛(wèi)生計劃,詳細列明有關衛(wèi)生管理內容,并嚴格執(zhí)行。員工應熟悉衛(wèi)生計劃內容以及現場衛(wèi)生操作。

面談時了解員工的熟悉程度。提供衛(wèi)生管理記錄。全部適用。

1級

     

4.5.4.3

應建立書面的水質監(jiān)控程序,對養(yǎng)殖水域進行適當監(jiān)控,以保證養(yǎng)殖產品的健康、衛(wèi)生和安全。  

提供日常水質監(jiān)控程序和相關記錄。

1級

     

4.5.5病害防治

4.5.5.1

應制定書面的病害防治計劃并有效實施,每年進行審核和修訂。內容應體現:疾病預防和治療計劃、主要病害、環(huán)境治理措施、防治方案等。

提供病害防治計劃。全部適用。

1級

     

4.5.5.2

相關人員應熟悉病害防治計劃,并能按照職能的分工,進行相應的操作。

現場評估員工對該條款的了解和執(zhí)行情況。 

1級

     

4.5.6 病死養(yǎng)殖動物處理

4.5.6.1

若發(fā)現須申報疫病的疑似病例,應立即按有關規(guī)定報告給相關主管部門。

提供獸醫(yī)記錄和疾病上報記錄。

2級

     

4.5.6.2

應制定降低各成長階段死亡率所采取措施的文件,并有養(yǎng)殖產品死亡率的持續(xù)監(jiān)測記錄。

提供養(yǎng)殖產品死亡記錄和降低死亡率措施的相關文件。

1

     

4.5.6.3

應制定發(fā)生嚴重疾病或大規(guī)模死亡時的應急預案。

提供應急計劃。面談中員工知道情況。

1

     

4.5.6.4

應有病死養(yǎng)殖動物處理記錄和分析報告。

提供處理死魚的記錄、消毒記錄和分析報告。

1

     

4.5.7藥殘控制

4.5.7.1

應建立養(yǎng)殖品種的藥物殘留監(jiān)控計劃。   

提供藥物殘留監(jiān)控計劃。

1級

     

4.5.7.2

如果在養(yǎng)殖過程使用了有殘留限量的藥物,在收獲前應進行停用后的殘留物抽樣檢測。殘留量不得超過有關標準的限量要求。 

現場檢查用藥記錄、休藥期。抽樣進行殘留物檢測驗證。

1級

     

4.5.7.3

應制定書面抽樣程序,包括:樣品的保存、編號以及樣品備份,以便進行養(yǎng)殖產品的抽樣檢驗。

提供抽樣程序和抽樣記錄。

1級

     

4.5.7.4

檢驗應由有資質的實驗室進行。 

提供檢測報告。

1級

     

4.5.8 收獲

4.5.8.1

收獲前,應有適當的停食措施。停食時間依據品種以及其他情況而確定。 

提供停食記錄。

2

     

4.5.8.2

收獲時,應盡可能采用恰當的快速有效的方式以減少養(yǎng)殖產品的應激反應和機械損傷。

現場檢查。

2

     

4.5.8.3

收獲后,應按照追溯的要求,做好漁獲物的標識與隔離。

檢查收獲記錄。 

1級

     

4.5.9 冰的衛(wèi)生

4.5.9.1

用于漁獲物的冰及制冰用水應符合國家生活飲用水衛(wèi)生標準GB5749。 

現場檢查冰的運輸、接收和容器衛(wèi)生狀況。

1級

     

4.5.10 包裝和運輸

4.5.10.1

應保持收獲用具、盛裝用具、凈化和水過濾系統(tǒng)、運輸工具等與養(yǎng)殖產品接觸表面的清潔和衛(wèi)生。

現場檢查。

1級

     

4.5.10.2

應在收獲后,對漁獲物進行適當的包裝。包裝材料應符合相關衛(wèi)生要求。

現場檢查。

1級

     

4.5.10.3

運輸時,采用適當的防護包裝,確保漁獲物的衛(wèi)生安全,并做好運輸標識。

現場檢查。

1級

     

4.5.11 動物福利

4.5.11.1

應配備有相應數量的員工,以確保良好的養(yǎng)殖條件和動物福利。從事生產的員工經過相關培訓。

現場檢查員工的生產操作。抽查員工的培訓記錄。檢查  養(yǎng)殖產品的生長情況。全部適用。

2級

     

4.5.11.2

所有養(yǎng)殖池以及其他的養(yǎng)殖設施應無可引起養(yǎng)殖產品損傷的尖狀物。

現場檢查。全部適用。

3級

     

4.5.11.3

養(yǎng)殖生產操作應盡量減輕養(yǎng)殖產品的緊張、傷害以避免造成應激。

現場檢查。

2級

     

4.5.12 災害預防

4.5.12.1

養(yǎng)殖場應制定書面的災害預防方案,并定期進行演練。

養(yǎng)殖場制定了書面的災害預防方案,有定期進行演練的記錄。

3級

     

4.6 環(huán)境保護

4.6.1環(huán)境、能耗

4.6.1.1

應定期進行環(huán)境風險評估,并在必要時進行定期環(huán)境檢測。

檢查環(huán)境風險評估報告和環(huán)境檢測結果。

3級

     

4.6.1.2

應制定計劃優(yōu)化能耗,減少廢物排放。 

提供書面的能耗計劃。全部適用。

3級

     

4.6.1.3

應防止過度取水,以免對周邊環(huán)境產生影響。

現場檢查。審核相關主管單位發(fā)放的許可證。

2級

     

4.6.2廢物、污染物

4.6.2.1

應有書面的廢物管理計劃,以免空氣、土壤和水域受有害污染物污染。 

提供書面的廢物管理計劃。

3級

     

4.6.2.2

所有垃圾、廢物或廢水等應按法律規(guī)定的方式收集并處理。 

應提供收集和處置記錄,F場檢查處理情況。

1級

     

4.6.2.3

有機廢棄物存儲應恰當,以降低環(huán)境污染的風險。

現場檢查有機肥料的存儲狀態(tài),觀察與水源的距離,評估其存在的風險。 

1級

     

4.6.2.4

養(yǎng)殖場有責任確保廢水排放符合國家有關標準要求。

現場核查或與員工面談了解遵守法規(guī)情況。

3級

     

4.6.3野生動植物保護

4.6.3.1

養(yǎng)殖場選址應盡量避免干擾所在區(qū)域附近的主要野生動植物。

現場檢查。

3級

     

4.6.3.2

制定計劃以減少對周邊重要野生動植物的損害。

提供風險評估報告。

3級

     
編輯:foodq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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