器官或組織的含血量增多。是局部的小動脈、毛細血管和靜脈擴張、充滿血液的結果。分為動脈性充血和靜脈性充血。動脈性充血可在生理條件下發(fā)生的,如妊娠時子宮充血,運動時肌肉充血及情緒激動時面頸部充血等;病理情況下,如各種外來刺激物作用于人體,達一定的強度和時間均可引起局部動脈充血。多數情況下,由于動脈性充血可增強局部血液循環(huán)、氧和營養(yǎng)物增加,新陳代謝旺盛等,一般對機體是有利的。靜脈性充血,又稱淤血,由于靜脈回流減少,使血液淤積小靜脈和毛細血管。靜脈性充血全部是病理性的。全身性靜脈充血主要發(fā)生在右心衰弱的情況下;局限性者則由于各種因素引起局部靜脈阻塞或回流不暢所致,如肝硬化時門靜脈回流不暢發(fā)生脾及胃腸淤血等。靜脈性充血的結局取決于其發(fā)生的速度、部位及持續(xù)時間等因素。如果緩慢漸進發(fā)生,則可發(fā)生側支回流,使局部淤血減輕或消失。如果淤血持續(xù)時間長,則引起組織水腫,體腔積水,出血及組織萎縮、變性、增生等多種變化,導致不良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