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質量技術監(jiān)督部門開展書面材料審查有哪些程序上的要求?

放大字體  縮小字體 發(fā)布日期:2006-05-31  瀏覽次數(shù):333
     質量技術監(jiān)督部門在接到企業(yè)提交的申請后,應當在15個工作日內組織審查組,完成對《食品生產許可證申請書》等書面材料的審查。經審查,書面材料符合要求的,發(fā)給企業(yè)《食品公司生產許可證受理通知書》,并及時安排現(xiàn)場審查;書面材料不符合要求的,通知企業(yè)20個工作日內補正,逾期未補正的視為撤回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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