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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我國擬修訂GB 2762,涉及包裝飲用水、食用燕窩中亞硝酸鹽限量

放大字體  縮小字體 發(fā)布日期:2023-02-21
核心提示:2023年2月13日,國家衛(wèi)健委對《食品中亞硝酸鹽限量》等38項食品安全國家標準(征求意見稿)征求意見,截止時間2023年3月20日。其
2023年2月13日,國家衛(wèi)健委對《食品中亞硝酸鹽限量》等38項食品安全國家標準(征求意見稿)征求意見,截止時間2023年3月20日。其中包含對《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22)4.8中亞硝酸鹽限量的修訂。主要涉及包裝飲用水和食用燕窩中亞硝酸鹽的限量要求,食品伙伴網(wǎng)就其具體修訂變化進行了梳理,以方便大家及時掌握最新限量要求。

修改了包裝飲用水(飲用天然礦泉水除外)中亞硝酸鹽限量要求
擬將GB 2762-2022中4.8表8包裝飲用水(飲用天然礦泉水除外)中亞硝酸鹽限量由0.005mg/L修訂為0.1mg/L(即與現(xiàn)行天然礦泉水中亞硝酸鹽限量一致)。國際食品法典委員會(CAC)及大多數(shù)國家生活飲用水和包裝飲用水中亞硝酸鹽限量都為3mg/L(以NO2-計),歐盟生活飲用水和包裝飲用水中亞硝酸鹽限量為0.50mg/L(以NO2-計),擬調(diào)整后的限值仍然是國際上要求最嚴格的限量標準。具體修訂情況見下表1。

表1 亞硝酸鹽限量指標

GB 2762-2022

本次擬修訂

食品類別(名稱)

限量mg/kg

食品類別(名稱)

限量mg/kg

包裝飲用水

(飲用天然礦泉水除外)

0.005 mg/L(以NO2-計)

包裝飲用水

0.1mg/L(以NO2-計)

飲用天然礦泉水

0.1mg/L(以NO2-計)

二增加了食用燕窩中亞硝酸鹽限量要求

擬在GB 2762-2022中4.8表8“食品中亞硝酸鹽、硝酸鹽限量指標”中食品類別(名稱)增加食用燕窩,亞硝酸鹽限量要求為30mg/kg。根據(jù)《衛(wèi)生部關(guān)于通報食用燕窩亞硝酸鹽臨時管理限量值的函》(衛(wèi)監(jiān)督函〔2012〕62號),2012年依據(jù)風(fēng)險評估結(jié)果,我國出臺了食用燕窩亞硝酸鹽臨時管理限量值為30mg/kg。為了進一步完善我國食品安全國家標準,擬將食用燕窩中亞硝酸鹽限量納入我國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結(jié)語

此次修訂內(nèi)容最終審批通過后,食品中亞硝酸鹽相關(guān)限量要求或?qū)⒁訥B 2762-2022修改單的形式予以發(fā)布,食品伙伴網(wǎng)將持續(xù)關(guān)注。


文章(文字)來源:食品伙伴網(wǎng) 食品合規(guī)服務(wù)中心 
編輯:songjiajie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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